“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所指的奖项名称,均可统称为人居奖。目前国内外权威的人居奖奖项主要有:“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简称“迪拜最佳范例奖”)、“联合国人居奖”和“世界人居奖”。人居奖旨在对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显著效果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等,予以表彰和奖励,从而积极推广各地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创造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人居奖是一国城市发展进步的缩影,凝聚着该国政府和人民为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在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旧城改造、灾后重建、住房解困等诸多方面所进行地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人居奖各奖项之间的关系
从联合国人居署北京信息办公室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人居奖办公室得到证实,“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简称“迪拜最佳范例奖”)、“联合国人居奖”和“世界人居奖”五大人居奖,除“世界人居奖”属于单列的英国民间奖项以外,其余各奖项的关系是: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申报“迪拜最佳范例奖”的前提;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是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的前提,即: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迪拜最佳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 →“联合国人居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重大奖项,是综合反映一个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总体成就的最高荣誉,被誉为中国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的“奥斯卡奖”。其设立目的在于引导政府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政策、法规,加大对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组织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了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节能监管等诸多定量、定性指标,考核体系科学、精细、全面;更为重要的是,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的前提必须是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称号并获得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人居奖办公室的推荐。
“世界人居奖”属于非官方人居奖项,虽具有国际影响力,但每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只评选两个项目,侧重于发现为人们提供可持续性未来的人居项目及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现存的住房问题提供既现实而又富有想象力的解决办法的人居项目。从1985年至今20多年来,全球只有30多个项目被评选此奖。
(二)昆明市历年获奖情况
2000年至2003年期间,昆明市曾四次获得各类人居奖单项奖,具体获奖情况为:
1.云南省昆明市世界园艺博览园,获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特别奖”(关于公布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建城〔2003〕37号)
2.云南省昆明市文明街历史街区保护,获200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关于公布200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的通报,建城〔2003〕251号)
3.云南省昆明市的现代公共交通示范线路,获2000年“迪拜最佳范例奖”(全球十佳)
4.昆明市城市发展及公共交通举措,获2000年迪拜良好范例称号。
上述所获奖项均为人居单项奖,奖励对象特定,社会影响面不广,加之政府对争创人居奖的目的和意义缺乏战略性认识,致使昆明争创人居奖的积极性不高,投入不足。
(三)、全国获联合国人居奖情况
中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联合国人居奖,具体工作由人居署北京信息办公室负责。到目前为止,中国已14次荣获联合国人居奖,这14位获奖者及获奖时间分别是:1990年,唐山市政府因灾后重建的巨大成就荣获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人居荣誉奖”;1992年,深圳市住宅局获“联合国人居奖”;1995年,上海市因实施解决居住特困户项目而荣获“人居荣誉奖”;1996年,建设部长侯捷荣获人居奖“特别荣誉奖”,这是中国首次以个人名义获奖;1997年,中山市长黄子强获“联合国人居奖”;1998年,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获“联合国人居奖”;1998年,成都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荣获“联合国人居奖”;1999年,大连市长薄熙来获“联合国人居奖”;2001年,杭州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2年,包头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3年,威海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4年,厦门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6年,扬州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7年,南宁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
(四)、争创人居奖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1月,昆明市委、市政府把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四创两争”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要求制定《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规划》。昆明市委、市政府对规划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昆发〔2008〕2号)和《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近期明确的有关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昆督通〔2008〕1号)中作出重要批示。昆明市建设局联合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于2008年1月开展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的调研与分析,并于2月底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并获批准。在此基础上,昆明市建设局与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成立了规划编制组,开展《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规划》的编制工作,于3月底形成规划提纲并获得通过。在此期间,市建设局各部门多次研讨,对本规划的制定和编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5月13日,在形成规划初稿后,市建设局邀请涉及争创任务的11个政府部门、21个职能部门和6个国有公司进行深入的研讨,对规划中各单位职责和任务部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后形成第一稿评审稿,并于6月下旬邀请省内人居环境评审专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四创两争”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第一次评审意见,课题组再次认真修改,2008年7月22日,经中国科学院、省高等院校、省级专业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评审,获得通过。现正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