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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总论
浏览量:  2009-11-23  【 】【打印】【关闭

昆明市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要求,明确提出了“四创两争”有关部署,为确保实现昆明在“十二五”期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及“联合国人居奖”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政府工作指导性规划,具有纲要性质,该规划的实施需要若干专业规划或行业规划来具体完成。

(一)目

昆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奖规划的目的是,为昆明市2012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提出一个系统完整、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规划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提出指导思想、原则、阶段安排、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用以指导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争创工作。通过实施该规划,为争创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准确而重要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主要以下列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依据和标准:

1.《联合国人居议程》,1996年6月联合国世界人居大会制定

2.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39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城〔2006〕101号,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

4.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城〔2006〕140号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

5.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办城〔2006〕48号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6.中共昆明市委,《中共昆明市委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7.中共昆明市委第九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8.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缓解昆明主城道路交通拥堵一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9.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10.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实施意见》

11.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三创”工作及主城城市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通知》

12.中共昆明市委文件,《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的决定》(昆发〔2008〕12号)

13. 中共昆明市委昆督通[2008]1号《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近期明确的有关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第40项

14. 昆明市人大第十二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15.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15.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

16.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昆政发〔2008〕21号)

17.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8.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昆政发〔2008〕20号)

19.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昆政发〔2008〕22号)

20.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1.昆明市城乡规划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2.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07年“六项文明工程”行动计划

23.《昆明市情》编纂领导小组,《昆明市情》(2008年版)

24.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围绕建设宜居城市,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

25. 昆明市政府,昆办通[2008]11号《关于对“四创两争”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

26.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主城2008年城乡园林绿化工作计划》

27.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

28.昆明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29.昆明市规划局,《现代新昆明建设总体规划》

30.昆明市统计局,《昆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1.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调研分析报告》

32. 昆明市建设局,《关于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规划委托书》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立足于昆明市独特气候条件、丰富自然资源、悠久历史人文、绚烂民族文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领会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居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昆明城市形象;紧扣建设现代化昆明这一中心,围绕富民、强市两大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加快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引领软硬环境建设、县域经济繁荣、园区经济突破、招商引资推进、滇池流域城乡及滇中区域发展一体化六大举措。通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将昆明建设成为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城市为核心,以“一湖四环”、“一湖四片”、“一城四区”为载体,以进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标志,三大板块协调发展,集湖光山色、滇池景观、春城新姿,融人文景色和自然风光于一体的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成为经济景气指数高、文化特色浓、人居环境好、投资条件佳、社会安定和谐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四)规划原则

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持续改进。

(五)规划范围与时限

1.规划区域范围: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的范围。(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文件说明,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2.规划的时限:以2008年为基准年,2008年至2010年末,此阶段为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具体工作的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2年,此阶段为争创“联合国人居奖”具体工作的实施阶段;2012年以后为持续改进阶段。

(六)规划目标与阶段安排

1.总体目标

昆明市争创人居奖的总目标:从2008年起,用4年时间,全面改善和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在2010年底达到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的要求,在2011年至2012年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称号。

2.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定为:昆明市政府作为主体来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一方面因为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对象只能是城镇政府;另一方面因为以昆明市政府的名义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能够有力带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可以动员广大市民共同改善和提高昆明的人居环境质量;同时,以昆明市政府的名义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所产生的影响力较大,能够有效提升昆明城市形象,扩大昆明对外开放的知名度。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迪拜最佳范例奖”的申报主体具有多元性。其中“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主体可以是城镇政府或政府部门,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项目或个人;“迪拜最佳范例奖”的申报主体则更广泛。因此,昆明市应同时开展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最佳范例奖的申报工作,动员、鼓励并支持某些负责具体项目的区政府、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项目或个人作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最佳范例奖的评奖对象。这样既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了昆明争创人居奖的具体工作指标,增加具体工作力度;同时,也极大地促进城市各项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起到客观上的推动作用。这两方面工作可以同时进行,互相支撑。

由于联合国人居奖是在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之后的申报事宜,且申报联合国人居奖须得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人居奖办公室的推荐;此外,联合国人居奖的评选指标、考核方式等细节尚需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人居奖办公室按每年人居环境的不同主体进行公布,因此,本规划的重点是以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为主要目标来设计的。

“世界人居奖”每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只评选两个项目,从该奖项的申报难度和昆明市的实际情况评估,目前昆明市不宜申报此奖。

昆明争创联合国人居奖是本规划的最终目标,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是昆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奖这一最终目标中的一个重要过程。以争创促建设,以争创促发展,才是昆明市开展这两个奖项争创工作的根本目标。

3.阶段目标与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08年4月—2008年7月)

(1)编制昆明市争创人居奖规划;

(2)各级各部门成立争创领导和工作机构;

(3)各级各部门召开争创人居奖动员大会和工作会议;

(4)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争创人居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5)市政府与区政府及市级主要争创部门签订争创人居奖目标责任书。

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09年底)

按照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规定,实施阶段包括:

(1)达到“申报条件”中的六项具体要求。即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取得实施效果;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中没有被通报批评;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

(2)达到“定量指标”中14项定量指标的具体要求。

(3)达到“定性指标”中25项定性指标的具体要求。

(4)达到“相关条件”的要求。即要求申报的城市必须同时是:已被命名为“节水型城市”、已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申报及迎接检查阶段(2010年—2012年)

(1)2008年启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2)2009年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3)2010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和“节水型城市”称号

(4)2008至2010年达到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5)2010年申请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6)2010年启动“联合国人居奖”申报活动

(7)2011至2012年获得“联合国人居奖”

全面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以后)

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规定,对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每三年复查一次,因此必须巩固争创人居奖的成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昆明人居环境,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人居环境建设、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迎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对已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进行的动态监督。

(七)规划具体路线图

昆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奖”的各项工作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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