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居奖主要奖项
“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所指的奖项名称,均可统称为人居奖。目前国内外权威的人居奖奖项主要有:“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简称“迪拜最佳范例奖”)、“联合国人居奖”和“世界人居奖”。人居奖旨在对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显著效果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等,予以表彰和奖励,从而积极推广各地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创造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人居奖是一国城市发展进步的缩影,凝聚着该国政府和人民为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在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旧城改造、灾后重建、住房解困等诸多方面所进行的不懈努力。
二、人居奖各奖项之间的关系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简称“迪拜最佳范例奖”)、“联合国人居奖”和“世界人居奖”五大人居奖,除“世界人居奖”属于单列的英国民间奖项以外,其余各奖项的关系是: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申报“迪拜最佳范例奖”的前提;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是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的前提,即: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迪拜最佳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 →“联合国人居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重大奖项,是综合反映一个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总体成就的最高荣誉,被誉为中国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的“奥斯卡奖”。其设立目的在于引导政府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政策、法规,加大对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组织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了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节能监管等诸多定量、定性指标,考核体系科学、精细、全面;
“世界人居奖”属于非官方人居奖项,虽具有国际影响力,但每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只评选两个项目,侧重于发现为人们提供可持续性未来的人居项目及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现存的住房问题提供既现实而又富有想象力的解决办法的人居项目。从1985年至今20多年来,全球只有30多个项目被评选此奖。
三、“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要求及指标体系
(一)“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对象
“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对象是城镇政府。
(二) “中国人居环境奖”指标体系
6项必备条件
1.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取得实施效果。
2.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3.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
4.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
5.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中没有被通报批评。
6.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
18项建设部定量指标(2008年修订)
1.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5㎡
2.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80%
3.城市燃气普及率≥97%
4.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70%
5.采暖地区新建民用建筑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安装率 100%
6.城市用水普及率≥98.5%
7.城市污水处理率≥85%
8.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30%
9.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5㎡
10.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例≥65%
11.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标台)≥14
12.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
13.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37%
14.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
15.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
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17.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
北方地区城市≥40%
过渡地区城市≥35%
南方地区城市≥30%
18.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满意率≥90%
25项建设部定性指标
1.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审批并公布,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要求;
2.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3.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对土地使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合理,市政公用设施日趋完善;
5.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切实发挥其排涝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作用,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6.建立城市燃气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保障安全供气;
7.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功能完善、状况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城市应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8.积极推广城市绿色照明;
9.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管理科学规范;
10.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11.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1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近两年未发生拆迁恶性事件;
13.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绝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14.已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15.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排放量,并实行达标排放,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16.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17.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切实可行;
18.建立健全保护监管机制,各类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完好;
19.依法行政,城市规划、建设、监管法规、制度健全,体系完善;
20.市民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大决策,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
21.综合防灾管理机制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22.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村庄整治富有成效,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的居住条件良好;
23.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状况良好,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统一管理;
24.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实质性进展,建立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公告制度;
25.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
(三)相关条件
(1)已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2)已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3)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通知文件中,规定了三项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相关条件”,要求申报的城市必须同时是:已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已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四)申报程序、评选程序及有关事宜
“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程序、评选程序及有关事宜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
(1)人居奖办公室组织对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镇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报告》将作为评选依据提交专家评审组;
(2)专家评审组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参考指标体系》对人居奖办公室提交的预审合格的评选对象进行正式评选;
(3)专家评审组的评选结果,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由建设部公布;
(4)人居奖办公室从已授予的“中国人居环境奖”中,提出推荐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的名单,报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建设部负责组织申报材料并向联合国人居署报送。
(5)建设部对已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进行动态监督。对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每三年复查一次。
四、“联合国人居奖”评选要求及指标体系
为使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人类住区的发展和解决人居领域的各种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鼓励和表彰世界各国为人类住区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同时也为了在联合国系统内确立一个人居方面的奖项,联合国人居署(原联合国人居中心)决定从1989年开始创立“联合国人居奖”,这是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励。
(一)申报对象
个人、组织、项目及《人居议程》的所有合作伙伴都可被提名参选联合国人居奖,其范围包括:
1、政府及政府间组织或机构,包括双边援助机构。2、城市、地方当局或其协会、社团组织。3、私营部门、国家人居委员会或人居负责机构。4、研究和学术机构。5、公共或私人基金。6、多边机构(联合国机构、世界银行等等)。7、媒体。8、个人。
(二)申报条件
1、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2、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申报资格
3、获得联合国人居会议申办权
(三)申报内容
可涉及人类住区的各个方面,如住房、基础设施、卫生、保健、教育、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环境卫生、旧城改造、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灾后重建、住房解困、城市管理和公众参与等。还涉及减少城市贫困与创造就业,防止犯罪与社会正义,男女平等以及在决策、资源分配、计划设计以及实施中的公平,社会融合、减少排外,保护历史遗迹等方面。
(四)申报格式
1、组织或个人肩负的任务、目标、历史、规模、在人居领域的经验水平;
2、项目达到的目标、目的;
3、对项目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资金,所采取的行动,项目持续时间,取得的业绩和成果;
4、项目的受益群,包括人数;
5、对受益者生活状况的影响,如社会、经济、环境、健康、教育、就业、居住权保障、降低犯罪率、社区参与决策、政府治理等,需用项目的量化数值和定性评估说明;
6、项目的可持续性、积极影响和持久变化,项目投资的持续性以及资金来源保障;项目的可推广性、创新性;
7、公众对项目的认可度等。
(五)评选程序及重点考核内容
1、“世界人居日”协调员将对获提名和申报的材料进行初步评估,证实它们符合申报指南中列出的标准,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将会被送到评审团处。
2、人居、城市发展和“世界人居日”主题等方面的专家将组成一个评审团,由该评审团选出10个以下拟获奖者。评审团将向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提交推荐报告,并在其中列出评选理由。
3、基于该独立评审团的推荐,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将最终选定联合国人居奖的获奖者。
4、在选择获奖者时,评审团将参照下表所列出的重点领域来找出相应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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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
成就考察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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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管理与缓解 |
应对人为灾害、应对自然灾害、应对战后局势、降低风险、可持续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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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财政管理 |
住房融资、非正规经济、城市财政管理、地区经济发展、城乡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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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自然资源、规划与政策、开发、缓解污染、可持续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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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监测 |
千年发展目标、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观测站、城市数据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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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遗产保护、基础设施管理、卫生、交通、废弃物管理、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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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住房 |
建筑艺术、建筑材料与建筑技术、合作社住房、住房政策、住房权利、土地权利、住区改造、居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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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
儿童与青年、社区发展、预防犯罪、教育、性别、健康与艾滋病、病毒、人权、创造收入、移民、难民与国际难民、老年人、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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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
权力下放、公众参与、地区发展与规划、技术合作、培训与能力建设、城市治理、城市规划、城市政策 |
五、昆明市历年获奖情况
2000年至2003年期间,昆明市曾四次获得各类人居奖单项奖,具体获奖情况为:
1.云南省昆明市世界园艺博览园,获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特别奖”(关于公布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建城〔2003〕37号)
2.云南省昆明市文明街历史街区保护,获200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关于公布200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名单的通报,建城〔2003〕251号)
3.云南省昆明市的现代公共交通示范线路,获2000年“迪拜最佳范例奖”(全球十佳)
4.昆明市城市发展及公共交通举措,获2000年迪拜良好范例称号。
六、全国获联合国人居奖情况
中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联合国人居奖,具体工作由人居署北京信息办公室负责。到目前为止,中国已14次荣获联合国人居奖,这14位获奖者及获奖时间分别是:1990年,唐山市政府因灾后重建的巨大成就荣获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人居荣誉奖”;1992年,深圳市住宅局获“联合国人居奖”;1995年,上海市因实施解决居住特困户项目而荣获“人居荣誉奖”;1996年,建设部长侯捷荣获人居奖“特别荣誉奖”,这是中国首次以个人名义获奖;1997年,中山市长黄子强获“联合国人居奖”;1998年,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获“联合国人居奖”;1998年,成都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荣获“联合国人居奖”;1999年,大连市长薄熙来获“联合国人居奖”;2001年,杭州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2年,包头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3年,威海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4年,厦门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6年,扬州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2007年,南宁市政府获“联合国人居奖”。
七、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指导思想
市委、市政府决定由昆明市政府作为主体,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从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争创工作,提高广大市民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意识,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昆明城市形象,扩大昆明对外开放的知名度。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立足于昆明市独特气候条件、丰富自然资源、悠久历史人文、绚烂民族文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要求,牢固树立人居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昆明城市形象;紧扣建设现代化昆明这一中心,围绕富民、强市两大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加快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引领软硬环境建设、县域经济繁荣、园区经济突破、招商引资推进、滇池流域城乡及滇中区域发展一体化六大举措。通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将昆明建设成为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城市为核心,以“一湖四环”、“一湖四片”、“一城四区”为载体,以进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标志,三大板块协调发展,集湖光山色、滇池景观、春城新姿,融人文景色和自然风光于一体的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成为经济景气指数高、文化特色浓、人居环境好、投资条件佳、社会安定和谐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争创人居奖主要目的在于,引导政府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政策、法规,加大对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组织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八、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的现实意义
当今世界,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生态环境压力也进一步加大,社会经济发展与人类居住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如何处理好,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已被放在重要位置。昆明当前正处于建设现代新昆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个环境友好、生态文明、功能完善的人居环境,不仅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承载基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现实需要。
(一)争创“人居奖”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市民的注意力已逐渐从单纯的物质生活中转移出来,进而向自身的居住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居奖”的城市人均住宅面积、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燃气普及率、供水排水、垃圾处置、公共交通、生态绿化等各项考核指标,都是基于改善和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提出的,最能体现市民期盼良好人居环境的美好意愿,争创“人居奖”,就是满足广大市民的愿望,为全市人民带来更高层次的人居生活质量。
(二)创建“人居奖”是增强昆明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人居环境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的重要因素,有了好的环境,才会形成资本、技术、人才流入的“洼地”。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一座尽享高原风光、民族风情之美的旅游城市,在上世纪90年代,昆明经济社会发展一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具有极高的集聚力、竞争力、辐射力和美誉度。但近年来,昆明城市的发展动力、竞争能力、综合实力排名持续下降,其中重要一点原因,就是我们的城市建设严重滞后,基础设施欠账太多,生态环境建设差距明显,人居环境很不理想,最终导致对内缺乏集聚力,对外缺乏吸引力。要想改变这种现状,抓住机遇,实现城市综合竞争力迅速提升,要求我们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争创“人居奖”,开展一系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打造优质人居环境,满足市民对生活、工作、休闲的要求,提升昆明城市品牌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
(三)创建“人居奖”是打造“品质春城”的实现路径。对一座城市而言,争创“人居奖”,就是一出不断绽放城市新姿,轮番演绎城市美好的大戏。城市是都市经济的载体,国家间实力的竞争很大程度表现为城市及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在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上,提出要建立以“提升经济品质,打造实力之城;提升文化品质,打造魅力之城;提升环境品质,打造生态之城;提升制度品质,打造活力之城;提升生活品质,打造宜居之城”为核心价值的“品质春城”,实现让昆明成为“人们为了生存而来到,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而居留”的城市。打造“品质春城”是“人居奖”的延伸和扩展,是“人居奖”内涵和价值取向的“定格”,是“人居奖”在美丽春城的“常态”,争创“人居奖”工作也必将成为打造“品质春城”。
九、争创人居奖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争取要求,获得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之后,由建设部人居奖办公室向联合国人居署北京信息办公室推荐,才能申报“联合国人居奖”;要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必须具备3个相关条件。即: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城市”。
2008年1月,昆明市委、市政府把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四创两争”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要求制定《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规划》。昆明市委、市政府对规划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昆发〔2008〕2号)和《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近期明确的有关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昆督通〔2008〕1号)中作出重要批示。
2008年2月至7月,市建设局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全国人居奖”决策。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涉及面广的情况下,建设局党组决定邀请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中心与建设局联合组成课题组。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完成了《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政府工作实施规划》。7月26日,《人居奖规划》正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四创两争办公室。12月22日,市政府以昆政复〔2008〕80号文件批复了《人居奖规划》。
9月4日,昆明市争创人居奖分指挥部,专题研究2008年建设部新修订的人居奖18项定量指标,结合昆明现状,进行分析。10月7日,陈勇副市长(分指挥长)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在《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实施方案》。10月8日至17日,市建设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46个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及任务进行修改反馈。经分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汇总修改,10月21日正式上报市政府。
12月1日,市“四创两争”办公室对市建设局已上报的《实施方案》再次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根据市“四创两争”办公室领导的修改意见,分指挥部办公室(市建设局)再次进行了三轮认真汇总修改。12月16日上报市政府,12月29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目前,市建设局成立了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构,明确了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以及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保障组、督办检查组的人员和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46个责任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制度,明确了人员和工作职责,完成了46个责任单位的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
十、争创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主要目标:2008年完成《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规划》工作,完成《实施方案》的上报审定工作,正式启动争创工作;2009年—2010年全面推进“人居奖”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争取2011年达到“中国人居环境奖”指标要求;力争2012年实现“联合国人居奖”目标。
(二)筹备宣传阶段(2008年4月—2009年1月):编制规划,审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目标,成立组织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大力宣传人居环境建设,营造争创“人居奖”氛围,全方位提高各级干部和社会公众的争创意识。。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2月—2010年6月):全面推进各项争创工作,完成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节水型城市”称号。实现人居奖各项指标基本达标。
(四)整改申报阶段(2010年7月—2011年12月):对照国家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在全部指标达到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标准的基础上,汇总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正式申请建设部考核验收。
(五)争创“联合国人居奖”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在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基础上,申报“联合国人居奖”。
十一、争创工作考核范围
昆明市城市建成区249平方公里为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的考核范围。
十二、争创工作路线图
昆明市争创“联合国人居奖”的各项工作路线图:
1、 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2、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申报资格
3、获得联合国人居会议申办权 |
![文本框: 2010年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文本框: 2010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十三、昆明市人居环境发展现状、条件及优势
(一)昆明市人居环境发展现状及优势
1.历史文化
昆明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公元前339年战国时代,就有庄蹻入滇为滇王的历史记载。公元765年与唐朝同时代的云南的南诏王朝建立了拓东城,即如今的昆明城。南方丝绸之路接通了与缅甸、印度等周边国家的联系。公元1279年元朝在云南设立行省,昆明正式成为省会城市。1905年昆明自辟商埠,对外开放,从此迈开了近代城市化建设的步伐。昆明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和浓郁的民族特色,其中以“火把节”、“滇剧”、“花灯”、“昆明斑铜”及“滇菜”等最具民族特色。昆明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32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5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42项。此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映生辉,现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石林风景名胜区、昆明滇池风景名胜区、九乡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昆明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阳宗海旅游度假区)。作为少数民族大省的省会,多元的少数民族风情和文化在昆明得到了集中体现,拥有大量民族特色的东西,如习俗文化、制度文化、宗教文化、语言文化、伦理文化及审美文化等,昆明甚至可以称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核心。此外,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昆明正逐步成为我国面向东盟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的前沿阵地,是东盟各国了解中国,认识中国的一个重要窗口。昆明的人居、人文环境是同等发展规模的城市无可比拟的。
2.地理位置与资源条件
昆明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处东经102度10分至103度41分,北纬24度24分至26度33分。昆明属北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低纬度、高海拔互补,气候类型多样,常年平均气温15.1摄氏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空气清新、天高云淡、四季如春,鲜花常年绽放,草木四季常青,素以“春城”、“花城”闻名于世。由于昆明在中国乃至世界上都属于气候条件最好的城市之一,又被誉为“高原氧吧”。昆明市复杂多样的高原地貌,垂直多变的立体气候,孕育了种类繁多的植物。森林生长良好,有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温带针叶林、寒温带针叶林,主要树种有云南松、华山松、云南油杉、滇青冈、旱冬瓜等,森林覆盖率达到51.2%。在原有的400多个传统花卉品种基础上,近年来,大量花卉新品种在昆明培育成功,使昆明市成为名符其实的“西南花都”。
昆明主城区三面环山,南濒滇池,湖光山色交相辉映,是休闲、旅游、度假、居住的理想之地。昆明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在国内外久负盛名。目前已开发重点风景名胜古迹100多处、旅游景区30多个、国家级旅游线路10余条。昆明共有各类旅游景区(点)50余家,A级以上景区9家,其中国家5A级景区1家(石林风景区),4A级景区6家(九乡风景区、昆明世博园、云南民族村、大观楼公园、西山森林公园、金殿风景区),2A级景区2家(岩泉寺、青龙峡)。市区内湖、山、石、洞、泉、瀑布、花卉、古树、园林名胜、文物古迹、风土人情等独具特色,极富魅力。形成了以昆明为中心,辐射全省,连接东南亚,集游览、观光、度假、购物、娱乐、居住为一体的人居自然环境黄金圈。
3.社会经济发展
昆明市是云南省省会,全市设5区、8县和1市。昆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达,交通便利,昆明地处南北文化、东西文明的交融之地,历史悠久,民族众多,不同的文化彼此兼容,相互激励,形成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体系,也打造了昆明这座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自古以来就是与东南亚和南亚次大陆各国进行政治、经贸往来的枢纽,区位优势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经贸组织的全面启动,昆明开放型、多功能的中心城市功能日益显著。
2008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群策群力,务实苦干,开拓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两高、两多”的良好态势,即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经济运行质量高,大项目多、人民群众得实惠多。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0亿元,增长12%;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425亿元,增长25%,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5亿元,增长3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3.3%和8.1%。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我们把昆明的发展置于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大格局中来审视,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中去把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发展思路。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紧扣建设现代新昆明这一中心,围绕富民、强市两大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加快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引领、软硬环境建设、县域经济繁荣、园区经济突破、招商引资推进、滇池流域城乡及滇中区域发展一体化,通过五到十年努力,将以人为本、以民为主的现代新昆明,建设成为以“一湖四环”、“一湖四片”、“一城四区”为载体,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步为标志,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独具湖光山色、滇池景观、春城新姿,融人文景色和自然风光为一体,使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森林式、园林化、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生态城市,成为经济景气指数高、文化特色浓、人居环境好、投资环境佳、社会安定和谐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这些决策部署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符合现阶段昆明的市情,符合全市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广泛认同和普遍好评,形成了全市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着力推进园区建设,工业突破初战告捷;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提速增效。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2%、13%、1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6.5∶46.1∶47.4。重视统筹城乡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依靠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0亿元、外贸出口34亿美元,分别增长28.4%、23%和5%。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506项精简到96项,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会城市;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14个县(市)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和空港经济区建立投融资平台,西仪股份、绿大地等企业成功上市,城投公司顺利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农业部和国台办审批了国家级“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8个市级工业集聚区提档升格,形成了4个国家级、13个省级园区组成的产业园区建设体系,若干个市级产业园区正在培育;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招商引资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实际引进市外到位资金530.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02亿美元,分别增长76.2%和100.3%。昆明首次荣获“中国省会(含直辖市)十大活力城市”称号。
4.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
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变化显著。2008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年”,以交通、市政、园区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市级行政中心即将搬迁,昆明新机场、高校园区建设快速推进。主城中央商务区、轨道交通和“四环十七射”路网建设全面启动。道路微循环改造年度目标按时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正在加快。8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启动,“四创两争”扎实推进。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试点有序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体系初步建立。中缅油气管道和炼化基地建设、牛栏江和清水海引水工程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
加大滇池治理力度,生态建设初见成效。以滇池流域为重点,“一湖两江”流域全面截污、全面禁养、全面整治、全面绿化工作扎实推进。实行“河长”责任制,坚持每月巡河两次,出入滇池河道治理步伐加快。节能减排力度加大,万元GDP能耗指标、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均完成目标任务。启动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和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三年达标工程,全市造林15万亩,主城新增绿地1431公顷,种植乔木150万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收储盘活存量土地2.1万亩。
致力打造投资“洼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用“整风”的精神、“三讲”的办法,集中开展软环境整建活动。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审批时限压缩五分之四。建立“三最三严”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工作成果倒逼”,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通过媒体公开进行服务承诺,公布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工和办公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公开、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6次。法治昆明、平安昆明、诚信昆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得到提升。昆明首次被评为“中国制造业最佳投资城市”和“浙商最佳投资城市”。
5.科教兴市与民生改善
实施科教兴市引领,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分别达35%和54%。稳步推进教育改革,基础教育得到巩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民营医疗资源不断扩大,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9%,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达到91.4%。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昆明信息港开港投运。计划生育、全民健身、扶贫开发、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健康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提升。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双拥工作富有成效。昆明首次荣获全国“建设创新型国家(2008)十强城市”。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得到逐步改善。实施“两后双百”和“三就三百”工程,积极促进城乡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以内。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农民工维权中心被国务院授予“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建设廉租房2165套、竣工1295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8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覆盖面不断扩大。解决农村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昆明首次入选“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
持续推进思想解放,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胆探索公开选拔、公推直选、公推公选、连续公开差额推荐等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建立“每月四课”集中学习制度,先后组织14批次843名干部赴国内外发达地区进行专题培训。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人大、政协履职富有成效。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工作取得新成绩,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四、昆明人居环境与人居奖指标的差距对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06年4月29日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通知中规定的要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要求是:一、达到申报条件;二、达到“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的三项要求,即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和“相关条件”
(一)6项“申报条件”与昆明现状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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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条件 |
昆明现状 |
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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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取得实施效果; |
截止2007年昆明市制定45件地方性法规和85件政府规章 |
基本达到,待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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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
已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重点基础项目建设指挥部制定相应的规划,并正在实施 |
基本达到,待巩固 |
2008年将完成《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主城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0)》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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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 |
“十一五”以来,昆明市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00亿元以上。2007年底城镇化率达59.1% |
基本达到,待巩固 |
已建成9个片区生态园,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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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 |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四创办”领导和引导 |
基本达到,待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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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中没有被通报批评; |
未受到通报批评 |
基本达到,待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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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以及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 |
市政府清欠办、市房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中不存在此类事件 |
基本达到,待巩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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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5项“定性指标”与昆明现状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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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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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审批并公布,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要求。 |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已通过省建设厅评审,上报国务院审批。正逐步完善各专业规划。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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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
已出台《加快城乡建设的决定》和《实施意见》,成立城乡规划建设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配套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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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对土地使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 |
“一书两证”管理制度建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查处及时。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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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合理,市政公用设施日趋完善。 |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及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建设工作按计划全面开展。主城四区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体制完善。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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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切实发挥其排涝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作用,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
已建立城市供水保障及应急系统,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排污和水环境保护正按规划实施。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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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城市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系统,保障供气安全。 |
已建立城市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系统。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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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功能完善、状况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城市应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
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在主城区主要干道及新建道路上,已设置公交专用道。但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造成交通拥堵,目前正大力实施城市路网改造。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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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积极推广城市绿色照明。 |
分年度逐步更换老旧照明设施,在广福路等新建道路上已使用节能照明灯具。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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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管理科学规范。 |
建设规划管理已联合发文,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体制基本完善。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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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
已全面开展昆明房地产市场调研,提出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办法,住宅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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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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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
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四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已有一批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投入市场。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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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近两年未发生拆迁恶性事件。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规范,近两年未发生拆迁恶性事件。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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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绝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
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目前逐步实现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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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已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
已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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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排放量,并实行达标排放,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率70.4%,城市污水排放正实施清污分流工程。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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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
已完成东西郊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内可投入正常使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100%。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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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切实可行。 |
正开展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具体措施和任务,正抓紧实施。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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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监管机制,各类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完好。 |
市文化部门已建立文物保护的监控、监管机制,主城区各类自然文化遗产恢复重建,保护完好。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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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法行政,城市规划、建设、监管法规、制度健全,体系完善。 |
已成立市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园林、市政等行政执法职能齐备。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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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民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大决策,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 |
市规划职能部门已做到重大规划、专业规划提前公示,新建社区设施配套齐全,治安良好,适时开展公益活动。老社区正抓紧整治改造。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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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综合防灾管理机制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
逐步完善防灾管理机制,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近年来未发生大的灾害事故。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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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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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村庄整治富有成效,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的居住条件良好。 |
已出台加快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主城内村庄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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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状况良好,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统一管理。 |
市委、市政府已将城乡环境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城中村改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08年已启动多个城中村试点改造工程。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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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实质性进展,建立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公告制度。 |
已编制我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建成区内新墙材使用率≥95%、预拌混凝土使用率≥100%。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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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 |
充分发挥昆明良好自然条件的优势,人居环境已普遍成为广大市民的愿望,争创人居奖宣传工作还未广泛开展。
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 |
(二)18项“定量指标”与昆明现状的对比
十五、实现“中国人居环境奖”各项指标的重点工作
针对“中国人居环境奖”18项定量指标和25项定性指标,目前昆明市正大力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在城市规划方面
定性指标 1: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审批并公布,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要求。
目前,《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已通过省建设厅评审,上报国务院审批。现正逐步完善各专业规划,该项指标基本达标。在2008年,《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奖、联合国人居奖实施规划》(2008—2012)以及《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已由市政府批转执行。2009年,要完成《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以及中心城区城镇体系、产业布局、交通体系、绿地系统、环境卫生等专业规划的优化调整和审批。
定性指标 3: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对土地使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
我市“一书两证”管理制度建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查处及时。指标基本达标。2009年,要继续完成《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对土地使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责任制度,规范用地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
定性指标 19:依法行政,城市规划、建设、监管法规、制度健全,体系完善。
我市已成立市综合执法局,该局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园林、市政等行政执法职能齐备。随着工作的开展,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监管法规,制度及体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定性指标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合理,公用设施日趋完善。
目前,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及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建设工作按计划全面开展。由于各项工程建设还没有完工,故此项指标未达标。当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市共有14个项目正抓紧实施,分别是:(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的区域超过建成区的20%。(2)逐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做好市政设施日常管养工作。(3)完成昆明34条出入口道路的GBM工程和绿化美化工作。(4)新建机场专用高速公路,道路全长14.8公里,双向八车道全封闭高速公路。(5)新机场征地拆迁,新机场范围内10.9平方公里征地拆迁。(6)新机场外围配套设施,供水、电力、电讯、电视、燃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7)主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实施100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8)市体育学校暨市全民健身中心: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其中,体校5.3万平方米,健身中心1.6万平方米。(9)昆三中迁建,总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10)昆八中迁建,总建筑面积6.75万平方米,共有72个班,可容纳在校生3960名。(11)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市区分院建设项目。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移植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12)市儿童医院南市区分院建设项目,新建门诊、急诊部、医技、手术部、住院楼及地下停车87900平方米。(13|)工人文化宫搬迁项目,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14.昆明时代人才广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69万平方米。
定性指标 22: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村庄整治富有成效,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的居住条件良好。
我市已出台加快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主城内村庄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该项指标基本达标。下一步将完善城中村建设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做到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的居住条件良好。大力推进滇池流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系统建设,做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定性指标 23: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状况良好,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统一管理。
在2008年,我市启动8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累计拆除建筑物102万平方米,14个村回迁安置房开工建设。由于城中村改造尚未完成,故此项指标还未达标。下一步,将继续完成主城249平方公里范围内336个城中村改造工作,做到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状况良好。实现二环路内临违建筑零申报制度。
(三)在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方面
1. 燃气。定性指标6:建立城市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系统,保障供气安全。定量指标3: 城市燃气普及率≥97%。
目前,我市城市燃气普及率98%,基本达标,但还需巩固加强。下一步,将完善昆明市燃气企业配套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2. 城市供水。定性指标5: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切实发挥其排涝和保护水环境质量的作用,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定量指标6:城市用水普及率≥98.5%。
目前,我市已建立城市供水保障及应急系统,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城市用水普及率100%,该指标基本达标。当前,要加快研究分析水情和供水形势,积极开展调水增蓄和节水工作。继续实施“五库一站”增蓄计划。实施节水控水应急方案。在保证城市供水持续、稳定、均衡、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实施适度紧缩的供水方案,执行现行的节水和限制用水的政策和措施,根据水情动态继续实施节水控水应急方案。抓紧做好后备水源调水实施方案,在2009年,将继续开展清水海供水及水源环境管理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呈贡新区(核心区)供水项目建设,启动清水海供水及水资源环境管理项目二期项目。
3. 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定性指标15: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排放量,并实行达标排放,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定量指标7:城市污水处理率≥85%。定量指标6: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30%。
在城市排水设施和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方面,我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城市污水处理率70.4%,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7.24%,均未达指标要求。目前,将继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主城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确保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排放量,并实行达标排放,全面实施规划区内的河、湖、渠的整治改造,确保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从2009年开始,要完成总计20个大项的相关工程,分别是:
(1)实施湖泊生态修复、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完成主城区、环湖及29条入滇河道截污收集处理工程,同步实施环湖截污管网和生态湿地恢复,三年内完成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达标工程。实施环湖截污管网和生态湿地恢复,三年内完成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达标工程。
(2)滇池外海生态恢复及湿地建设,建设滇池外海湿地1440亩。
(3)玉带河—篆塘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截污管网全长3.29公里,开展淤泥清挖、河道修复整治等。
(4)洛龙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铺设管网19.1公里,整治河堤9.35公里,包括河道疏挖、护岸和补水等。
(5)新运粮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沿河道两岸布置截污管道3185米,河道综合整治4.51公里,河道清淤39776立方米,布置3350米再生水回补管道。
(6)老运粮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沿线铺设截污管3200米,清除河道污染底泥28180立方米。
(7)西坝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铺设污水管全长3110米,清除河道污染底泥22500立方米,建设格宾雷诺护垫结构生态河3040米。
(8)海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铺设截污干管10067米,清除河道污染底泥70000立方米,铺设再生水回补管道。
(9)实施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各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新建第七处理厂,改扩建及新建污水、雨水泵站11座,改扩建现有6座污水处理厂。
(10)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11)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
(12)滇池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疏浚面积4.5平方公里,疏浚量343万立方米。
(13)主城新增污水收集支次管建设226.6公里。实施滇池底泥疏浚4.5平方公里。
(14)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截污干渠全长16.54公里。新建洛龙河、捞鱼河雨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滇池环湖南岸干渠截污,截污干渠全长29.91公里,新建淤泥河、白鱼河、昆阳、海口污水厂及雨水处理站规模各为5万立方米/日。
(15)昆明主城雨污分流次干管及支管配套建设。敷设排水管道292.4公里。
(1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一期。配套投入污泥厌氧消化、干化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一期工程规模为100吨干污泥/天。
(17)马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敷设截污干管7.71公里,生态河道整治5.11公里,底泥疏挖12422立方米。
(18)捞鱼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敷设截污干管13.1公里,生态河道整治15公里,底泥疏挖26000立方米。
(19)入湖河道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26个自动监测站(经资源整合,实际新建数量为19个),车载式流动自动监测站,建设24个常规监测站点,建设监控数据处理中心。
(20)滇池流域水污染物总量监控与管理支持系统。建设19个水质、水量监测站,水质监测实验室、环境信息中心、水环境模型开发和污染物总量监控管理系统。
4. 城市交通路网体系。定性指标7: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功能完善、状况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城市应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定量指标10: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率≥65%。定量指标11: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标台)≥14。
目前,我市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率为31%,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标台)11.48,均未达标。我市现在正加大力度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在主城区主要干道及新建道路上,已设置公交专用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从2009年至2010年年底,我市将实施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实施城乡公交“22449”工程,对北京路、人民路进行BRT改造,开通城西、城东南方向2个区域城乡公交。新增路口信号灯、交通岗亭和道路交通隔离栏。新增信号灯165个、交通岗亭100个、道路隔离栏100公里。建设北市区立体停车库、南市区、海源寺、东南部、呈贡新区和配合主城客运站搬迁配套公交停车场。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增加400辆公交车,增加营运线路20条以上,完成9个公交场站建设。
定量指标9: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5㎡。
目前,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0.14㎡,未达到指标要求,并且由于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从2009年开始至2012年年底,我市将将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城市路网改造,整个改造主要由9大部分组成,分别是:
(1)着力打造昆明基本的过境交通体系。重点建设绕城高速内环,完善放射高速公路出口。建成两条城市骨干环路,完成二环快速,实现三环闭合,提升城市交通快速迂回和疏解能力。围绕两条环路完善支撑性路网,围绕二环、三环闭合工程同步实施20条重要支撑性道路。建设一批城市发展必须的核心干道,启动建设19条新区或片的核心干道,引导和支撑城市发展。建设一批关键的公交和枢纽设施,推进轨道交通和BRT建设,结合公交发展和客运站搬迁形成一批重要场站和换乘枢纽。用四年时间完成“四环十七射8连通”主骨架路网建设。
(2)完成西坝路改扩建工程、海埂路改扩建工程、环湖东路东段、南段、城区段改扩建工程、拥广路及1、2号支线改造工程、主城支次道路微循环改造工程。
(3)实施昆洛路入城段改造。地面道路全长3.2公里,桥梁全长1.7公里,双向六车道。
(4)实施主城和环湖轨道交通工程。2008年12月以前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完成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开展1、2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建成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快速公交和城市重要客运枢纽,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力争四年内完成主城和环湖轨道交通工程。
(5)完成二环快速系统改造工程。
(6)国道东连接线支线工程。
(7)主城区客运站搬迁。建设南部、西部、西北部、东部、北部五个客运站。
(8)三环路闭合(西、北段),西、北三环全长21.88公里。
(9)官南路与日新路节点改造工程。跨线桥总长491米,双向四车道。日新路、官南路按城市Ⅰ级主干道进行改造,全长2157米。
5. 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定性指标16: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定量指标 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现已完成东西郊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内可投入正常使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可达100%。在2009年年底,要完成东、西郊垃发电厂建设。完成昆明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该中心处理规模可达8万吨/天,一期3.4万吨/天。完成主城垃圾应急处理场建设,投入使用后,日处理能力1500吨,计划建设库容856万立方米。呈贡新城垃圾处理能力按700吨/天,资源化处理能力200吨/天进行建设。
6. 绿色照明及建筑节能。定性指标8:积极推广城市绿色照明。
目前,我市正分年度逐步更换老旧照明设施,在广福路等新建道路上已使用节能照明灯具,该项指标基本达标。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完成主城区老旧超限灯具光源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舒适的高效照明灯具。
定性指标24: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实质性进展,建立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公告制度。
已编制我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建成区内新墙材使用率≥95%、预拌混凝土使用率≥100%。指标基本达标。
定量指标17:城市规划建城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2008年)南方地区城市≥30%,今后每年此指标提高2~5个百分点。
城市规划建城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20%,指标未达标。下一步,我市将大力推行建筑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规范全市太阳能供热系统设计管理,落实太阳能供热系统一体化建设任务;全市住宅小区使用太阳能供热达30%以上;主城内实现“禁实、禁粘”达到90%;主城区全面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减少粉尘污染,使用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四)在住房改善方面
定性指标2: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目前,我市已出台《加快城乡建设的决定》和《实施意见》,成立城乡规划建设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配套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该指标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下一步,我市将制定《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贯彻城乡规划法,深化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规划决策运行机制,实行城乡统筹,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
定性指标9: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管理科学规范。
目前,建设规划管理已联合发文,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体制基本完善。该指标基本达标,需巩固加强。在2009年,要更加科学的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基础设施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定性指标13: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绝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现在,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目前逐步实现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因此,目前还未达标。到2010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实行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争取建成区内90%以上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
定性指标10: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定量指标1: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5㎡。
目前,昆明市城市人均住宅面积30.62㎡,基本达标,但还需巩固加强,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城市房屋拆迁相关规定,完善落实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配套政策;对承担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总结、按季度上报进展情况。
定性指标11: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定量指标2: 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80%。
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四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已有一批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投入市场。目前,全市60%的低收入家庭,已安置到廉租房,并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但仍未达标,2008年,我市已完成2165套廉租房建设和8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在2009年要完成18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在2010年底前要达到该项指标要求。
(五)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方面
1. 生态多样性。定性指标17: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切实可行。
目前,我市正开展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正在抓紧编制和落实《昆明市2008年—2010年生态建设和城乡绿化建设工程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四退、三还、一护”, 大力开展湖滨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2. 城市绿化。定量指标12: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定量指标11: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37%。定量指标14: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
目前,我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为35.6%,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2㎡。三项定量指标均未达标。到2010年底,我是要完成《昆明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落实“绿色图章”制度。加快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全面实施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区绿地建三年达标工程和市域生态环境系统建设三年达标工程。实现全市2.1万平方公里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做好滇池面山绿化及生态恢复工作,人工造林13.6万亩,蔬林地改造0.63万亩,森林管护46.5万亩。要继续增加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要规范绿化标准,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单位、生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现有的公园、广场、绿带,按三个百分之八十增绿补绿,对绿化盲区迅速开展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绿化空间、增加绿树总量,继续拆违建绿。完成主城绿化盲区零申报、绿化未达标小区零申报、十五条出城道路绿化盲点零申报、沿三十五条河绿化盲点零申报、环滇池湿地绿化盲区零申报等绿化工作,共建设绿地1338.78公顷。要开展多种措施,增加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主城规划建成区范围内,重点按照“25条河道综合整治指导意见”完成全面绿化工作,建设滨河公园,城郊生态公园和生态湿地。建设社区公园120个,满足市民出行500米见绿的需求,实现主城行政辖区绿化全覆盖。
3. 空气质量以及噪声污染防治。定性指标 14:已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目前我市已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建立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城市空气质量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该项指标基本达标。在2009年年底前,要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在2010年年底前,组织实施《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2010年在主城规划建设区330平方公里内禁止高污染燃料的销售和使用,实施《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降低机动车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推进《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实施,在主城建成区内建立部门联动的环境噪声长效监管体制,全面加强工业噪声、商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文化娱乐的环境监管,开展主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巩固和新建工作。完成县市区噪声功能区的区划工作及噪声监管培训工作。
(六)在城市自然遗产保护、防灾管理及其它方面
定性指标 20: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监管机制,各类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完好。
我市文化部门现已建立文物保护的监控、监管机制,主城区各类自然文化遗产恢复重建,保护完好。该指标基本达标。今后将继续建立健全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监管机制,在主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统筹做好历史文化的保护、挖掘、开发和利用。2011年12月底前,市博物馆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将完工。
定性指标 21:综合防灾管理机制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正逐步完善防灾管理机制、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近年来未发生大的灾害事故。该指标基本达标。
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将继续健全防灾管理机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立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在呈贡新城建立昆明市防震减灾中心,完成呈贡新城小区规划工程。推进各区(市)县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地震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教育普及率达到30%。
(七)在市民参与、社区建设、宣传教育和科技创新方面
定性指标 20:市民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大决策,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
目前,市规划职能部门已做到重大规划、专业规划提前公示,新建社区设施配套齐全,治安良好,适时开展公益活动。老社区正抓紧整治改造。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将进一步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居民社区管理和配套方面,实现居民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良好,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同时还将新建设社区服务中心236个,完成全市107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报批立项和建设、改造达标任务。该项指标目前基本达标。
定性指标 20: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
在宣传教育方面,目前我市正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下一步将确定昆明争创人居奖宣传月,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人居奖知识竞赛,举办公益性讲座,制作争创人居奖专题电视片在电视台定期播放。同时还将组织全市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人居奖争创文艺宣传活动,动员中介、社团等社会各界组织配合宣传活动。
在人居环境的科技创新工作方面,我市将制定《昆明区域内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市科协将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形式支持社会开展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治理及水源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滇池流域典型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测算,公园水质治理设备应用试验研究,气浮工艺原位置换高含藻水体中试研究,滇池流域水环境安全评价与预警系统研究,建设污染水体及边坡生态工程技术中心,入湖河道水生生态修复技术应用工程示范,滇池流域源污染控制专用控释配方肥关键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新型规模化再生水处理与应用技术中心建设,昆明市石漠化区域植被恢复示范工程等9项科技攻关工作及相关建设工程。
十六、争创人居奖投资主体及方式
(一)投资主体
争创人居奖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保证争创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确定相应的投资方案由各方主体大力出资,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标。具体可以包括:政府投资(包括中央、省、市、区四级政府)、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市属各国有公司、国际金融机构(亚行等)、其他公司招商、非政府组织援助等。
(二)投资方式
争创人居奖主要方式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主要资金来源以区域经济体、经济拉动增长点为主,市、县(市)区两级公共财政体系为辅,要以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为方向,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资本运营机制。具体包括:由市、区(县)政府运用公共财政按比例投资的重大项目,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确定各自的投资比例;由有关单位或部门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争创工作中的部分资金问题。如滇投公司等资金自筹模式;市场运作投资方案,扩大人居环境项目的招商引资。可以通过现代城市发展的新型投资方式即BOT、BT等方式筹资,或者发行相应债券以及市属公司融资或企业投资等形式;大力争取中央及云南省的资金扶持,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贷款,如亚行贷款、日元贷款等;其他投资方案,比如民间赞助或捐助、社会公益资金等。
十七、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是城市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昆明市争创人居奖是加强昆明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实力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定决心以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为契机,统领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新昆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昆明市争创人居奖工作计划安排,昆明市成立争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任副组长,主要成员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以及驻昆部队的有关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指挥部,市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各涉及单位为成员。
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指挥部的职责是:确定和部署争创工作的主要任务;审定争创工作规划及主要工作计划;协调争创各部门的工作;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讨论涉及全市工作的重大事项。
设立争创人居奖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单位抽调的人员构成。充分发挥争创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的功能。赋予该办公室相应的权力,保证执法有力、有效,克服有职无权的现象,以保证争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争创人居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对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争创工作,制定任期内改善和提高的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争创人居奖的各项计划和行动方案。
加强对争创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高效的争创保障机制,建立争创例会制度和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对争创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昆明市争创人居奖领导小组要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成绩较差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严重影响争创工作开展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属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争创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各区要在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征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争创宣传,设置宣传争创内容的宣传栏,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动手,共同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的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和普及争创人居奖的各项知识,提高群众的环境法律知识水平,并依靠广大群众做好监督。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到争创活动中来。
通过宣传报道省外城市争创工作的成功经验,如保证机构责权统一、奖惩兑现等好的做法;同时借鉴我市在筹办世博会、残运会、GMS会议、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等的成功经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类组织的作用,专群结合,举全市之力抓好争创工作。
加大争创人居奖的宣传力度,要把争创活动作为今后5年宣传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公众提高和改善人居环境的意识和参与争创活动的积极性。要建立争创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大力开展争创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在争创工作中打一场人民战争。除依靠各级党政部门抓好组织领导工作外,还要充分依靠群团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宣传组织作用,重视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各种媒体要有具体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全社会的争创工作,共同改善和提高城市的人居环境。
(四)完善工作制度
从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到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完善区、街道办事处及责任部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
市争创人居奖指挥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听取四区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争创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每月召开1次争创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动态,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建立争创信息月报制度,及时反映争创任务的进度。各区及有关责任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指标分解,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成的时限,加大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强督促检查
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争创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人居奖考核指标监控信息系统,并督办落实。定期对各部门争创工作予以检查,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争创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要做到奖惩分明,奖惩兑现,该奖的必奖,该惩的必惩。对工作失职的单位、部门及个人要适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吸纳各种监督机构参与争创的监督组织。
(六)建全政策和资金保障制度
对于争创人居奖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上给予一定倾斜,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工作经费,切实增加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在政策上,要优先考虑争创工作的需要予以政策支持;在资金保障上,除政府投入外,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争创资金,建立市场化的资金支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排污管网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绿化、“城中村”改造、城市公交等方面加大投入。
十八、争创人居奖预期效益评价
(一)增强昆明城市综合竞争力
争创人居奖的各项工作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开展的,是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系统工程。
获得人居奖已成为塑造城市品牌和名片的重要战略,把争创人居奖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已是世界趋势。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省会、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基本具备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市基础条件,通过争创人居奖,能够有效带动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能够有效促进各项要求的顺利实现。
通过争创人居奖,可以大大改善昆明城市面貌、环境质量、生态状况和人居水平,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称号,可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居环境效益相经济社会效益的转化,为昆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争创人居奖对于从总体上优化昆明市规划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品质、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及提高昆明在国内、国外的知名度,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随着昆明城市化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争创人居奖产生了迫切的需要。希望通过争创人居奖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人居生活质量,享受良好人居生活已是民心所向。人居奖的各项考核指标都是基于改善和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而提出的,争创活动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通过争创人居奖,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对城市人居环境的满意率,增强市民的荣誉感、责任感、自豪感,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极大加快昆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人居环境是城市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城市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争创人居奖是加强昆明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从而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实力的内在需求,是昆明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争创人居奖,将对昆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政治上,争创活动将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和支持率;通过参与争创活动,形成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人民群众支持政府,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关系。经济上,一方面争创活动中各项工程的开展将有力的拉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获得人居奖的称号,将极大提高昆明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提高昆明的城市竞争力,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文化上,争创人居奖工作必将大力加强珍贵的古建筑和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大批具有昆明特色的人文景观将被开发。通过争创活动也将进一步加快昆明社会的发展的步伐,进一步缩小昆明同国内大中型城市的差距。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创和谐昆明的新局面
争创人居奖,提高和改善人居生活水平和质量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导昆明城镇建设健康发展,推动昆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巨大作用,将引导现代新昆明建设由粗放型、扩张型向集约型、效益型发展,推进昆明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争创人居奖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和谐昆明建设的新局面的内在要求。在实现人居奖的各项定性、定量指标要求的同时,昆明市也能够不断培育社会经济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好云南排头兵和社会经济带动辐射的作用,发挥好昆明在云南省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心的作用。按照“滇中城市群”的发展战略,要求昆明成为国际性的交通枢纽、金融贸易、国际会展、国际物流中心。随着面向东盟通道的打开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的进一步拓展,昆明正向国际性城市的目标迈进。
十九、获得人居奖荣誉称号后的持续改进措施
(一)建立人居奖考核指标监控信息系统
昆明市将建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指标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和报告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的各政府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针对人居奖的各项指标和要求,进行年度监控和自查、自评,并把成绩与问题以年度报告的形式提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计划和整改措施,确保在获得奖项后,人居环境水平仍能不断提高和改善。
每年对人居奖的指标进行对照检查和定期自评作为一项常态化管理内容,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对于检查、自评不达标的指标,查明原因,追求主管部门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列入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同时将监控的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促进各项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提高。
(二)继续加大城市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公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随着昆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不断得到提高,公众对人居环境质量的要求也会日益增加,因此,争创人居奖成功后,昆明要继续加大对提高城市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三)结合现代化昆明建设,提高建城区的人居环境水平
随着现代化昆明建设的开展,昆明建城区的面积会逐步增加,在获得人居奖荣誉后,要专门针对建城区的人居环境制定规划和管理办法。将人居奖的评选要求作为建城区建设的一个依据,用高于人居奖评选指标的要求开展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开展公众对城市人居环境的满意度调查
公众对城市的人居环境有最直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开展公众对昆明城市人居环境的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解决新的人居环境问题,提高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将公众所反映的人居环境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予以及时解决。确保在获得人居奖荣誉后公众对昆明城市的人居环境满意度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