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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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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2010-08-12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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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刘毓新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4楼
电话:0871-3135166
邮编:650011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昆明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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