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外地驻昆办,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的指示及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4)282号《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现将昆明市《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加快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加快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意见》
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