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建通〔2010〕356号
关于公开征聘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效、科学的评审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安全性、经济性等经济技术指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云建设〔2007〕8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0〕32号)等法律、通知、规定的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特面向全市公开征聘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建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评审范围及专业
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主要评审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以及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等。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地质、市政(含道路、桥梁等)、概预算等专业。
二、征聘方式
为统一建立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库,专家入选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三、征聘范围
此次征聘的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库范围为昆明市行政辖属区内的大学(院、校)、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工程建设等各社会中介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以及满足应聘专家资格条件的个人。
四、应聘专家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学历;
2、具有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同时具备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熟悉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勘察设计评审工作;
凡愿意应聘从事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报名方式
应聘专家请按规定要求,填写《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成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一)一式二份(该表可复印且可在昆明建设信息网www.km-jsw.com下载),并附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同时携带有关证书原件交管理部门核验。
申请应聘的人员,可由推荐单位统一或申请个人自行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昆明市护国路78号405室)。
凡报名者,经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审批合格后聘用、颁发专家聘书。申请资料存档备案。
附件:昆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成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开征聘 勘察设计 专家 通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8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