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第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抓好“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工作,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窗口工作形象,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的项目
我局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内部管理、基金及费用征收返退四类项目共19项。具体为:根据市政府第42号公告、54号公告,有行政许可项目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根据昆审改办发〔2009〕16号,有管理服务项目5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市政府令,有专项基金及费用征收返退3项、有内部服务项目2项。
按照“行政相对人为集体和单位的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相对人为个人和住户的项目进入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原则”,我局共有16个项目(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管理服务4项、内部服务1项、专项基金及费用3项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2个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管理服务1项)进入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分中心,宝善街华尔贝大厦二楼);有1项内部服务项目保留在招标投标办公室(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八楼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详见附件)
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印章使用情况,刻制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专用章”、“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备案专用章”各一枚。
从2010年4月1日起,启用新印章(使用范围详见附件),原行政审批专用章及备案专用章停止使用。
现予以公告。
附件:《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表》。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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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表
201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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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项目名称 |
承诺时限 |
印章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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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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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3工作日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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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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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及建筑中介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其中,建筑中介企业资质含:监理企业资质、预制构件企业及工程检测机构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造价企业资质、招标代理企业资质) |
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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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
1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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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直管公房拆迁许可证核发7工作日、城市房屋拆迁资质证书核发3工作日) |
7工作日、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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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 |
4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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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许可证核发(燃气供应站(点)供应许可证核发、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核发) |
4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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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 |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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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3工作日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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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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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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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备案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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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及费用 |
散水泥专项基金征收、返退 |
收件1天,返件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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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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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保费收取、返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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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服务 |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管理备案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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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市房产交易中心的项目(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宝善街华尔贝大厦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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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 |
房屋权属、房产抵押登记(房屋权属登记5工作日,房产抵押登记1工作日) |
5工作日、1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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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 |
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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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留在招标投标办公室的项目(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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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服务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备案 |
2工作日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备案专用章 |